夷陵区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夷陵工匠评选活动开始啦!等你来报名!

2018-01-29 15:25  

在夷陵,总有这么一些人...

他们或立足岗位、锐意进取;

或积极肯干、开拓创新;

或扎根一线、勇于奉献;

......

他们,来自社会各阶层

但是,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

为富美夷陵的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

为激发广大干部群众建设富美夷陵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

夷陵区委区政府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夷陵工匠

进一步激励和鼓舞全区人民以先进模范人物为榜样,

掀起“学习劳模、争当先进,为建设富美夷陵建功立业”的热潮。

夷陵区委区政府办公室

关于评选夷陵区2016一2017年度劳动模范

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小溪塔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力弘扬劳模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根据《夷陵区劳动模范管理办法》规定,区政府决定,在2018年“五 一"国际劳动节前,评选一批“夷陵区劳动模范"和“夷陵区先进工作者"(以下统称“区劳动模范")。现将有关推荐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6一2017年度,在“强区主城,富美夷陵"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劳动者。“夷陵区劳动模范"授予企业职工、农民和其他劳动者,“夷陵区先进工作者"授予机关事业单位工作

“区劳动模范"候选人应有一定的荣誉基础。党政机关正科级及以上公务员原则上不参加评选;已故人员一般不予追授,但在评审中去世的可以追认;现役军人不参加评选;外国人、港澳台人员不参加评选。

全区共评选“区劳动模范"15名,其中:“夷陵区劳动模范"10名,“夷陵区先进工作者" 5名。在推荐的劳动模范人选中,企业一线工人(农民工)和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推荐总名的55%,企业负责人不超过推荐总名额的12%;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超过推荐总名额的33%,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与党政机关同级干部同等对待,但在教学、科研等方面做出特殊贡献的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可以按科教人员对待。非公企业的优秀代表、优秀农民工,妇女和少数民族人员应占有一定比例,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已获得区级及以上劳动模范或五一劳动奖章称号的先进人物,一般不再重复推荐。

二、推荐评选条件

“区劳动模范"评选条件: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立足岗位、开拓创新、勇于奉献,具有高尚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在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中取得显著成绩,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声誉,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一) 在深化企业改革,推进管理创新、技术进步,促进安全生产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二) 在国家、省、市、区重点工程建设和完成重点科研项目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 在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四) 在群团和政务工作中作出优异成绩者;

(五) 在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六) 在苦、脏、累、险等艰苦的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勤奋工作,不计得失,无私奉献,作出特殊贡献的;

(七) 在控制人口、改善环境、保障民生、保护资源、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八) 在促进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保卫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弘扬正气,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九) 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推荐评选原则和程序

(一) 评选推荐原则

鼓励个人自荐、群众推荐、社会举荐等方式推荐申请。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一线的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自下而上、层层民主推荐的原则;坚持重实绩、看贡献和群众公认的原则;坚持先进性标准、突出时代精神的原则。

(二) 评选推荐程序

1 .基层单位推荐。劳动模范人选的推荐必须严格按自下而上民主推荐的程序进行。推荐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劳动模范人选必须经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推荐的农民劳动模范人选要经过村民委员会讨论通过。所有申报对象须在所在单位公示5 个工作日。

2 ·党组织审核。对推荐出的劳动模范人选,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区劳模评委会办公室。

3 ·推荐人选是企业负责人的,需经统战、工商联、工商、国税、地税、人社、安监、环保、卫生、综治等部门审查,是国有企业负责人的还要经过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审查;推荐人选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按照人事管理权,经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综治、卫生等部门签署意见,是党政负责人还需安监部门签署意见。

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污染环境,拖欠职工工资、因劳动纠纷引发群体性上访、不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欠缴职工各项社会保险费的企事业单位,其负责人不能参加评选。

4 ·区劳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按200%的比例形成推荐名单,报区劳模评委会审定。区劳模评委会按150%的比例形成推荐名单,在《夷陵工人》微信公众号开展网络投票。根据投票情况,区劳模评委会按120%的比例形成推荐名单,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并报区委常委会研究批准。

5 ·对区委常委会审定后的劳动模范人选通过报刊、网络、电视等媒体进行公示,广泛征求人民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

6 ·由区政府命名通报。

四、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区劳动模范"的评选工作,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进行,由区劳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区劳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区总工会)。

(一) 评选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基层各单位、各组织和个人积极申报,主动自荐,营造学习劳模、尊重劳模、关爱劳模、崇尚劳模、争当劳模的良好氛围;要坚持面向基层职工、面向一线员工的原则,认真开展申报推荐工作;区直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评选工作。

(二) 各地各单位于2月5日前将《2016一2017年度夷陵区劳动模范推荐人选预报表》和《2016一2017年度夷陵区先进工作者推荐人选预报表》上报区劳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区总工会生产宣教部)。

(三) 各地各单位接到预审同意通知后,再正式填写《夷陵区劳动模范推荐审批表》(时间另行通知)。

(四) 各地各单位在上报推荐人预报表时,同时上报推荐人300字左右的事迹简介(纸质版和电子版文档)。

联系人:曹少静

电话:7819306

邮箱:69117006@qq.com

夷陵区委宣传部 区总工会 区人社局

关于开展第二届“夷陵工匠”选树活动的通知

龙泉镇总工会,各乡镇工会联合会,小溪塔街道工会工作委员会、夷陵经济开发区工会工作委员会、东城城乡统筹发展试验区工会工作委员会,区直各单位工会、企业集团工会,各基层工会:

为进一步弘扬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激发全区广大职工钻研技能,加快打造一支适应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区委宣传部、区总工会、区人社局决定,在全区广泛开展第二届“夷陵工匠”选树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以推荐选拔、宣传引导、培育激励为手段,培养选树一批具有钻研技能、精益求精、敬业担当的“夷陵工匠”,推动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高技能人才队伍,为“强区主城、富美夷陵”建设贡献力量。

二、选树对象

选树对象为全区各行各业的劳动者,侧重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一线职工和农村突出技能人才,不受年龄、性别、学历、职级、职称、技能等级、工作年限、荣誉基础等条件限制。

三、选树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诚信友善,勇于创新,乐于奉献,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具有工艺专长。在从事的岗位和职业中,拥有一技之长、绝技高招或先进操作法,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理论知识,在实施工艺、技术等方面拥有不可替代、至关重要的地位。

3.掌握高超技能。所具备的技能、技艺在本单位、本行业、本领域处于领先水平,能有效开发、推广、应用先进科技成果转化成生产力,拥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

4.体现领军作用。善于技术革新、技术改造,善于解决疑难杂症、攻坚克难,运用个人技能、技艺带领团队解决实际问题并屡建战功;热心带教徒弟,积极参加“高师带徒”等活动,善于向青年职工普及知识、传授技艺、传播理念、传承精神,乐于帮助并带动身边的职工共同进步、共同成长。

5.作出突出贡献。在本单位、本行业、本系统引领创新、作出卓越贡献、取得重要成果。

四、选树程序

(一)申报推荐

各基层工会结合本地区、本单位、本行业实际,开展选树活动。可采取基层单位推荐、专业学会或行业协会推荐、职工群众联名推荐、个人自荐等多种方式,拓展推荐视野,广开选贤之门;也可组织不同类别、不同层次职工职业技能大赛,以竞技选拔的方式推出人选。各基层工会要将推选的人员名单在本地本单位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二)审核评选

由区委宣传部、区总工会、区人社局对各基层上报的名单进行汇总审核初步评选,组织相关人员实地考核,邀请相关单位和专家、劳模、优秀职工代表集中评议产生“夷陵工匠”候选人,通过《夷陵工人》微信公众号网络投票产生10名“夷陵工匠”名单,并在网站、微信、电视等媒体上进行公示,广泛征求人民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

(三)命名通报

区委宣传部、区总工会、区人社局对10名个人授予“夷陵工匠”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后期继续对10名“夷陵工匠”进行跟踪培养,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为“夷陵区劳动模范”“夷陵最美职工”“金牌工人”,并从中择优推荐为“宜昌工匠”“荆楚工匠”“宜昌市劳动模范”候选人。

五、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基层工会要充分认识开展选树“夷陵工匠”的重要意义,迅速成立本地本单位选树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主动推荐申报,确保选树活动的顺利开展。

2.确保工作质量。各级工会要严格选树标准,坚持面向一线、德才兼备、优中选优、公开透明的原则,将优秀技能人才推荐上来,保证选树质量。要充分发现基层一线的先进典型,深度挖掘先进事迹,真正把具有工艺专长、掌握高超技能、体现领军作用、做出突出贡献的技术精英推荐出来。所提交材料要真实准确,情况介绍和简要评价要依据充分、客观公正。

3.广泛宣传发动。各基层工会要积极整合资源,充分利用电视、网站、微信等各种媒体手段,广泛宣传工匠选树活动,层层组织推荐,向全社会讲述工匠故事,表达工匠情怀,展示工匠形象。要发动广大职工积极申报,激发职工群众发现典型、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热情,把选树“夷陵工匠”的过程化作弘扬“中国梦•劳动美”的过程,在职工群众中掀起“技能热”,打造时代风向标。

请各地各单位于1月30日前,将《“夷陵工匠”申报表》报区总工会生产宣教部,同时将电子版发691170062@qq.com。

联 系 人:曹少静

联系电话:7819306

大家踊跃报名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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