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两名干部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2019-08-06 09:16  

宜昌市夷陵区

原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学兵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据宜昌市夷陵区纪委监委消息:经宜昌市夷陵区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并报请区委批准,宜昌市夷陵区原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学兵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张学兵违反政治纪律,党性观念全无,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在组织调查期间,串供堵口,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廉洁纪律,多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反国家法律,利用职务之便,为多家企业承接夷陵区水利工程项目提供帮助,多次收受企业管理人员所送钱款,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罪。

张学兵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法纪意识淡薄,以权谋私,违纪违法,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影响极坏,应予严肃处理。

宜昌市夷陵区

原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书记、主任

李祚彦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据宜昌市夷陵区纪委监委消息:经宜昌市夷陵区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并报请区委批准,宜昌市夷陵区原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书记、主任李祚彦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李祚彦违反政治纪律,背离党的宗旨,政治意识缺失,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给党组织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违反组织纪律,独断专行,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违反廉洁纪律,多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利用民间借贷等金融活动获取大额回报,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取利益;违反国家法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罪;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情节严重,涉嫌挪用公款罪;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涉嫌滥用职权罪。 

李祚彦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党性观念全无,以权谋私,私欲膨胀,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情节恶劣,社会影响极坏,应予严肃处理。

来源:宜昌发布 宜昌市纪委监委网站     编辑:彭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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