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夷陵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夷陵区支持生物医药产业人才发展若干措施(试行)》。措施指出,为深入实施生物医药“百亿产业”发展战略,加快对接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建设,推动生物医药产业人才集聚,在“支持人才发展十条措施”基础上,针对生物医药产业重点企业,制定如下专项支持措施。
1.支持生物医药企业精准引才,协助企业采取专场招聘、小分队招引、线上招聘等方式解决“引才难”“用工难”问题。对新引进的全职博士及以上高层次人才,经评审认定后,给予5万元/年人才津贴,连续发放8年。对新引进的全日制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分别给予500元/月、800元/月生活补贴,连续补贴3年。
2.鼓励生物医药企业柔性引才,对产学研合作等方式聘请的二级教授及以上专家顾问,按岗位和绩效考核情况给予2-10万元补贴。
3.支持生物医药企业建立实习实训基地,每年安排一批在校大学生到企业实习实训,按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含高职)每人每月1200元,硕士、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500元给予实习实训补贴,连续补贴3个月。
4.鼓励生物医药企业选送中青年人才赴国(境)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培训机构学习深造,给予每人每年不超过1万元经费补助。支持生物医药企业承办行业发展论坛、学术交流等活动,根据活动规模、层次及成效,每场次给予1-5万元经费补助。
5.鼓励生物医药企业培养专业人才,对自费参加培训并取得行业相关的国家认可技术技能等级证书的给予奖励,其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按初级1000元/人、中级1500元/人、高级2000元/人、技师3500元/人、高级技师5000元/人奖励,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不分级别的按2000元/人,分级别的根据级别高低按2000元/人、1500元/人奖励。
6.推进生物医药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对新批准组建或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研发机构,分别给予5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对新批准设立的院士工作站、专家工作站,分别给予10万元、3万元补助。对区内企业在区外建立市级以上技术创新平台的,根据对我区贡献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7.加强对生物医药企业科研成果奖励,科研成果获省级及以上奖励的,区财政按20%比例配套奖励。对自主研发新取得国家新药证书、药品注册批件或二类以上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并在我区实施产业化的,按宜府办发〔2019〕32号文件兑现奖励。
8.大力培养生物医药产业本土专家人才,在区管拔尖人才和首席专家评选中向生物医药产业本土专家倾斜,享受人才津贴、考察疗养、健康体检等待遇,优先推荐担任“两代表一委员”。
9.加大生物医药企业人才个税优惠力度,企业高层次人才在我区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区级净财力部分,按同等额度奖励到个人,每家企业不超过10名,连续奖励5年。
10.建立“重点人才项目首席服务官”制度,完善生物医药产业高层次人才库,明确区级领导“一对一”联系服务,在住房保障、创业落户、医疗保障、子女就学、家属就业等方面提供便利。
本文件所指生物医药企业由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认定。按照归口兑现原则由各责任单位负责落实。同一项目、同一事项、同一对象同时符合国家和省、市、区其他政策规定的,按照“从优、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相关政策,另有专项政策的从其规定。具体解释工作由区委人才办商各牵头单位承担。
本文件自2020年5月9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6月30日止。执行期间如遇国家和省、市、区有关政策规定调整的,从其规定。
来源:夷陵旗帜
责编:谈金临
审核:龙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