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夷陵区2020年社会救助工作圆满收官

2021-01-20 11:17  

2020年,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民政局紧扣“推动社会救助政策全面落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这条主线,全面开展兜底线、保民生,提升群众获得感,全年用于民生救助资金达1.5亿元,织密筑牢了兜底保障网,确保了困难群体生活无忧。

提高保障标准。2020年4月,该区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710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540元/人. 月;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按照当地城乡低保标准的2倍确定。其中,基本生活标准按当地城乡低保标准的1.3倍确定;护理标准分3档设置:集中供养全自理及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按当地城乡低保标准的0.7倍确定,集中供养半失能特困人员在全自理基础上每月增加100元,集中供养失能特困人员按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3%确定。截至目前,该区保障城乡低保8237户14499人,城乡特困2383人,全年累计发放资金1.31亿元,其中城乡低保8859.2万元,城乡特困供养4266.8万元。

启动价格联动机制。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一是为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2290.5万元;二是为进一步带动消费,促进经济复苏,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向全区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孤儿、留守老人、重度残疾人等20141名特殊困难群体,发放面值100元的“爱心消费券”201.41 万元;三是按照城市低保、特困供养、重度残疾人500元/人的标准,农村低保、特困供养、重度残疾人300元/人的标准,共发放疫情期间特殊困难群众生活补贴资金659万元。

加大临时救助力度。一是开展社会救助创新示范,持续推进全国“救急难”试点工作。为进一步规范急难个案“一事一议”程序,该区研究下发了《夷陵区急难个案“一事一议”程序创建实施方案》,通过召开“救急难”联席会议,确定了支出型救助对象需给予当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3倍至30倍的救助标准。2020年以来召开“救急难”联席会议3次,救助困难群众29户88人,涉及金额54.88万元;二是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补短板”作用,重点对因疫因灾,导致短期内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群众给予临时救助,2020年1-12月实施临时救助3157人次558.2万元;三是对因疫情影响三个月无法复工,且社会失业保险无法覆盖的人员开展定额救助,共救助44人4.4万元。

推进低保专项治理。结合低保年度核查,该局组织全员下沉,同时采取购买服务的形式,聘请第三方机构对该区所有在册对象进行30%全覆盖式入户调查。全年城市低保新增45户79人,取消320户625人;农村低保新增967户1771人,取消311户784人;特困新增31人,取消101人。

提升兜底保障能力。一是探索建立防贫防返贫预警监测救助兜底保障机制。重点关注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整户无劳动能力户等三类对象,建立村组常态监测主动发现机制、乡镇研判分类预警机制、区级综合处置的三级联动运行机制,动态发现,因户施策,精准救助。同时加强与扶贫办、医保、残联信息比对,随时监测重病重残兜底情况。二是开展兜底排查。通过该机制运行,2020年共接收预警“三类对象”信息4554条,经过组建专班开展五轮入户调查研判后,动态纳入农村低保227户417人,让困难群众在精准、及时、暖心的救助中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确保脱贫群众持续稳定脱贫不返贫,易贫群众提升生活质量不致贫。

通讯员:周慧玲

责编:谈金临

审核:朱家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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