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近日,夷陵区财政局组织区税务局、经信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局就夷陵区磷石膏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开展座谈,并会同区税务局到湖北磷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宜昌益通鹏程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两家磷石膏开发利用企业开展调研。
调研组对企业开发利用磷石膏生产的轻集料、轻骨料等新型产品不在《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和《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2015年版)》内不能享受税收政策优惠问题,形成《关于夷陵区资源综合利用(磷石膏再利用)税收政策的调研报告》上报市财政局和省财政厅,提出更新完善优惠目录中的产品和劳务名称、阶梯式确定税收即征即退比例等意见建议,推动完善落实新的资源利用财税优惠政策,将有利于推进企业生产研发磷石膏产品的积极性和磷石膏综合利用产业发展。
通讯员:李峥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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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朱家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