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议!同参与,创典范!

2021-07-28 08:55  

夷陵区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倡议书

亲爱的市民朋友:

理想的城市家园应该是人们心灵的归属地。“宜昌·夷陵”是我们共同的美好家园,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提高城市文明程度,让城市更具魅力、市民更为友善、生活更加美好,是我们的不懈追求和共同期盼。全体市民经过数十年如一日地持续创建,城市综合实力、环境面貌、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显著提升,实现了全国文明城市“四连冠”。2021年7月,宜昌市委、市政府发出了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的动员令。为迅速掀起创建热潮,我们向全体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争当传播道德风尚的典范。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崇尚社会公德,善做好人好事;崇尚职业道德,争相爱岗敬业;崇尚家庭美德,注重家风家教;崇尚个人品德,提升自身修养。以友爱促和睦、以友好促和美、以友善促和谐,以崇德、积德的共同行为,引领时代新风尚。

二、争当践行文明行为的典范。自觉遵守市民文明公约和社区文明守则,做到言谈举止文明有礼,不讲脏话、不说恶语,举止优雅、衣着相宜;公共场所文明有礼,不乱丢垃圾,不随地吐痰,不大声喧哗,不损坏公共设施,不在公共场所吸烟;行路驾车文明有礼,各行其道、文明礼让,不闯红灯、不翻护栏,不抢道争先、不乱停乱放;旅游观光文明有礼,文明出行、行为得体,懂礼仪、守秩序,不在景区景点涂画;网络行为文明有礼,主动拒绝不良信息,不浏览、不制作、不传播不良信息,营造健康的网络道德环境;日常生活文明有礼,践行光盘行动,自觉使用“公筷公勺”,做到烟头不落地、垃圾分好类、遛狗要拴绳等。

三、争当参与创建活动的典范。文明夷陵,人人共享。每一位生活在夷陵的市民,既是城市文明的受益者,更是文明城市的创造者。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积极参加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各项社会公益活动,参与社区治理,维护环境卫生,参加志愿服务,勇于监督各种不文明行为,为宜昌夷陵增光添彩。

文明典范路,夷陵新征程。让我们迅速行动起来,以高昂的热情、积极的姿态、负责的精神,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全力投入到争创全国文明文明典范城市工作之中,为加快推进夷陵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夷陵区委文明办

2021年7月27日

什么是全国文明典范城

文明是现代城市的显著标志。回望2020年,宜昌奋力夺取了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四连冠”,宜都、枝江获评全国文明城市,宜昌城市文明站上了新高度。

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是对全国文明城市的一次全新升级。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决定,在2021年至2023年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评选周期中,选取部分有较强示范引领作用的全国文明城市,先行开展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试点工作。

典范城市作为文明城市的“升级版”,是更高层次、更高水平,更具示范性、引领性的文明城市创建典范。随着宜昌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动员大会的召开,宜昌已吹响了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的“冲锋号”。

《宜昌市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三年行动计划》

来源:夷陵区委文明办 宜昌发布

编辑:蔡哲(实习生)

审核:朱家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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