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冷链食品安全提示

2021-08-13 08:27  

进口冷链食品安全提示

广大市民朋友、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商: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市指挥部进口冷链食品和高风险货物新冠疫情防控组发布进口冷链食品安全提示如下:

一、进口冷链食品必须集中监管

宜昌市城区(含夷陵区)设立一个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其他各县市均设立一个集中监管仓,各集中监管仓落实了“四全”(采样全覆盖、样本全检测、包装全消杀、商品全追溯)“六专”(专门区域、专职人员、专项通道、专班检测、专管台账和专业消杀)的管理要求,建立了人、货、车、地“四本台账”,台账数据全部纳入了“鄂冷链”追溯系统。

二、进口冷链食品必须赋码经营

凡是进入宜昌市储存、加工、销售的进口冷链食品,在储存、加工、销售前必须先行进入集中监管仓,集中进行消毒、抽样核酸检测和信息采集,凭集中监管仓出具的出仓证明上市销售。所有进口冷链食品信息数据需录入“鄂冷链”追溯系统,并赋“鄂冷链”码销售。

三、购买进口冷链食品必须查验一单三证

从即日起至8月31日,建议广大消费者慎重采购进口冷链食品,需购买进口冷链食品时,应认真查看经营者是否持有“一单三证”(海关报关单、检验检疫证明、消杀证明、核酸检测证明)和出仓证明,并主动用手机扫描商品上的“鄂冷链”码,查询供货商信息,不要采购没有赋“鄂冷链”码的进口冷链食品。不建议采用网购方式购买进口冷链食品。   

宜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进口冷链食品

和高风险货物新冠疫情防控组

2021年8月12日

来源:宜昌发布

编辑:蔡哲(实习生)

审核:高秉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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