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英模】姚卫琼:走心执行法官的平凡坚守

2021-08-20 10:14  

从法庭到机关,从立案庭到行政庭,从民事审判庭到执行局,从一名书记员到一名员额法官,开庭、撰写裁判文书、执行案件构成了她工作的主旋律。平凡而可贵、不易而坚韧,在挚爱的执行事业中,不闭门办案,敢于担当作为,敢于攻坚克难,展示着基层员额法官的别样人生,她就是夷陵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姚卫琼。


法官所拥有的不仅仅是审判权力,更多的是要承担对社会和人民的责任。在执行法官姚卫琼看来,群众利益无小事,尽心尽责地审理好每一起案件,是她的职责所系。2020年底,一批涉及五个省、68名农民工的劳务工资执行案被分到姚卫琼手上,当她看到农民工满含期待地眼神时,姚卫琼深感责任重大,“这次的系列案件难度大,因为被执行人是一家企业,这家企业本身没有存款没有资产,除了一笔未到期的债权外,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而该笔债权因法定代表人涉嫌犯罪被刑拘导致工程一直未办理验收结算,无法确定具体债权数额。”

为了让案件能够顺利进行下去,姚卫琼向夷陵区委政法委作了专题汇报,得到区公安局、区劳动监察局的协助。历时34天,姚卫琼忙前忙后,终于将所有付款手续办齐。她用法律的力量,呵护了68个家庭的温暖和幸福。当天领到工资的农民工十分激动,“感谢法院,为我们农民工把这个事情处理了,感谢法院为人民服务,让农民工家庭过上了一个幸福圆满的春节。”

道阻且长,虽远必至。很多时候,执行工作需要四处奔波查找线索,采取各种强制措施。姚卫琼总会细心查阅卷宗,摸清案情,迅速拿出执行方案,果断出击。2014年,姚卫琼承办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保险公司越过受害人直接向被保险人赔偿,而被保险人在获赔后下落不明,导致受害人索赔无门。姚卫琼反复梳理案情,冒着案件被改判、自己被追责的风险,大胆作出“由保险公司二次赔偿损失”的判决。姚卫琼说,如果不判保险公司进行二次赔偿,就意味着受害人得向一个下落不明的被保险人求偿。而下落不明则意味着审判环节只能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所有文书,受害人从起诉到拿到判决书就得大半年,“此后进入执行环节如果还是找不到人,怎么执行?受害人什么时候才能拿到钱?所以本案我是从立法初衷考虑的,侵权责任法之所以将保险公司列为被告,就是为了保护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权益,在受害人未获得赔偿之前,保险公司不应当将赔偿款直接支付给被保险人,否则会损害到受害人的权益或者说增加受害人获得赔偿的成本。所以从这个角度出发,我才大胆作出这个判决,也是希望以此为指引规范理赔秩序。”

好在这次的判决在二审中得到了维持,本案也开启了保险公司因一起交通事故赔偿两次的先例。姚卫琼用专业和担当,让当事人感受到了法律的公正和温度。

提起姚卫琼,同事们打心眼里佩服她。面对繁忙的工作,她总是乐观应对;面对复杂的案件,她总能用自己的方法化解纠纷,解决问题;同事碰到棘手的案件,她也总是热心出谋划策。自2016年司法改革以来,她一共审理执行各类案件近1300 件,无一缠诉上访。夷陵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谭家清这样评价她:“姚卫琼同志是我院司法体制改革后涌现出来的工匠型法官,无论是在什么岗位,她都能把公平正义的理念与司法为民的温度传递给每一个诉讼当事人。”

采访时,被问到执行工作难不难的时候,姚卫琼说,难!查找可供执行财产难、查找被执行人难、外出办案难、请求协助执行难……无数难题摆在执行法官面前怎么办?只能全力以赴攻艰克难,“众所周知,法官工作很辛苦也会时常受到委屈,每次累到不想动、憋屈到流泪的时候,我就会想到一句话:‘法官,我们是实在没有办法了才到法院来的啊’。这句话是我们每一位法官都无比熟悉的,但就是老百姓这句辛酸、无奈而又企盼的话,让我时刻提醒自己身上的责任有多重。”姚卫琼说法院是老百姓最后能说理的地方,法官则成为了唯一能给他们希望的人,如溺水的人能抓住的最后一根浮木,所以深感自己责任重大,“不管多累多疲惫,都要继续工作下去,想尽一切办法维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

记者:王雪娇 杨帆

通讯员:黄璐

责编:胡中雪

审核:朱家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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