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三巷集贸市场及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办法(试行)

2021-10-23 07:43  

为规范夷陵三巷集贸市场及周边道路通行秩序,保障市民出行、购物及消防通道畅通,按照争创文明典范城市要求,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运输市场营销货物的车辆(包括各类客货运车辆、摩托车、电动车等,下同)准许在晚8时至次日早6时出入市场运输货物。

二、所有车辆经由夷兴大道老街路口、平湖大道原中国银行路口出入,其他路口禁止出入。

三、居住在市场区域内商住小区的市民车辆出行,尽量避开购物高峰时段,经由就近出入通道安全出行。

四、夷陵三巷、老街等出入市场通道禁止停车。市民购物车辆一律在市场周边停车场所内停放,严禁违法占道停车。

五、严禁利用车辆占道经营。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本规定要求,服从交通管理人员和市场管理人员指挥和管理。对违反本规定的,公安交管等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宜昌市夷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宜昌市夷陵区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1年10月20日



来源:夷陵交警

责编:谭羽利

审核:朱家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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