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夷陵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02-03 09:43  

夷陵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夷陵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夷陵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汪宏斌所作的《夷陵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区人大常委会2022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的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2022年,区人大常委会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不断在政治引领、监督实效、法治保障、代表作用、自身建设等方面持续加力,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更加自觉,护航经济社会发展更加有力,推动民主法治建设更加深入,基层民主实践探索更加生动,依法履职行权更加规范,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会议指出,2023年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区人大常委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全面提升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共同推动夷陵经济高质量发展,努力创建全过程人民民主模范实践地“夷陵样板”。

会议强调,区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扛起人大担当、彰显代表力量、不负人民希望,勇毅前行、团结奋斗,为夷陵在湖北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中争当先锋,在宜昌建设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三峡地区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中勇当示范,奋力冲刺“双千亿”、争创全国“百强区”,打造宜昌高质量发展新增长极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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